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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2018
【轉知】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相關函釋
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具補助相關規定之函釋內容
◆每人每年2年4項補助之計算方式
◆縣市政府不得降低補助額度或減少補助項目
◆闡明再次申請特製機車應先將前車報廢規定之意旨
◆闡明助聽器差異化補助之意旨
◆說明爬梯機補助相關規定
◆高活動輪與電動輪椅非擇一補助項目
◆遷移戶籍後應至原申請縣市請款
◆購置國外之輔具亦得補助及相關規定
◆核定與購置品項不一致之處理
◆界定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輔具服務單位
詳細內容請至網站下載→http://repat.sfaa.gov.tw/01news/news_a_main.asp?id=26122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