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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令: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」
發佈日期:102.12.04
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07715B
號令修正發布第 1、2 條條文
第 1 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 2 條 本辦法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以下簡稱學校),其範圍如下:
一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。
二、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。
三、國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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