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函知【103年度單親培力計畫】
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(職)之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
隨文檢附103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
請各機構轉知弱勢單親家長提出申請
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
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
承辦人及聯絡電話:吳小姐、02-23212100分機117
詳細內容:
http://www.sfaa.gov.tw/news/849.jhtml